你应该知道的十个法人名词

法人是指被法律赋予相对独立的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一些法人名词,今天我们说说其中的十个:

  • 法人代表:法人对外的代表人,可以是职员或者其他人员。担任法人代表的人员需要具备法人所在单位的各种证件等资质。

  • 法人证书:法人设立时必须取得的证明证书。法人证书的颁发部门在中国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法人单位:指拥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或组织。比如:公司、合伙企业、事业单位等。

  • 法人资格:对于一个组织或个人而言,成为一个法人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各种资格条件。在中国,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或组织可以申请成为法人。

  • 法人税:法人所需要交纳的税款。根据国家税收管理法,法人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等。

  • 法人代表人:法人单位选举或者任命的代表人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 法人人格:在法律上规定法人作为独立的主体拥有独立的权利义务,与其背后的个人有明确的区分。

  • 法人实体:指拥有法人地位的单位,其权利和义务分别由其自身承担。

  • 法人登记:即法人设立的时候需要进行的登记手续。在中国,需要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手续。

  • 法人行为:根据法人的身份,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比如:签署合同、开立银行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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