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2014年起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为市民提供一种实惠的购房条件,同时也可以帮助他们积累个人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可供职工自愿加入的储蓄制度,通过企业和职工的共同缴纳,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制度。单位和职工各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每月缴纳12%的基数工资,职工每月缴纳4%的基数工资。万一职工购房时不够用,也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问题,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可以融资在职工还款时提供帮助。
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单位代缴,也可以个人缴纳。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非常宽松,不仅能够买房还可以用于支付房屋贷款、租赁住房、住房维修等方面。此外,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也可以用于个人的其他用途。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仅仅提供公积金相关的政策咨询,还开辟了立信电子城公积金自助办公区等多个线下服务点,更加方便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南通市民提供了一种良好的购房资金积累渠道,未来南通的住房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