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的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奖励金将会实行新的规定。
规定要求,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奖励金等福利的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配偶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另一方为个人或单位参保人;
- 户籍所在地已将独生子女信息纳入人口信息管理库;
- 家庭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且稳定就业或创业;
- 独生子女未婚或已婚,但无子女。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奖励金福利。
此外,在新规定中,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将改为按年度和按人头和家庭定额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家庭最高可获得16,000元的独生子女费。
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尽早生育,增加人口数量,缓解老龄化压力。